贵州微硬盘之殇: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“高科技”注定失败

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提出的远期战略目标为,到2020年,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。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说,投产重大项目、设立研发课题、进行市场开拓之前,必须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,否则很多钱投进去,出现纠纷,损失无法弥补。

2001年底,台湾商人朱宝麒凭借其“三五年内创造100亿元产值”的宏伟蓝图打动了时任贵州省委书记。于是,整个贵州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“微硬盘”兴省之旅。在后来的四年时间里,在投入了20亿元资金之后,该项目彻底停产。这便是有名的贵州微硬盘事件。

自始至终,最大的威胁,来自未能摆脱的知识产权纠纷阴影。这项贵州政府赖以实现经济腾飞的、运用颇为广泛的微硬盘技术,其专利最早是美国IBM公司拥有,有上百项。后IBM把硬盘生产整个剥离,上百项微硬盘专利全部转给了日本日立公司。日立公司成为全球微硬盘专利技术拥有人。

而贵州微硬盘项目的核心技术总负责人为苏宗祥,他在铼德科技美国子公司Microstor主持研发1英寸硬盘。他离开Microstor创办磁源公司,成为贵州微硬盘项目的技术研发中心。这存在同业禁止的可能,而且,产品样本和技术资料均是他在Microstor的研发成果,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隐患。

当时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发现了这个问题,觉得事情蹊跷,做了调研,发现有风险,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查实,结果发现这个项目干不得,将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。尽管知识产权部门提出警告,但项目还是投产了。当贵州把产品拿到美国拉斯维加斯电子展上参展时,马上被日立公司起诉,遭到全面封杀。

事实上,早在贵州微硬盘项目刚刚启动之时,日立环球存储公司即找上门来。2004年12月28日,日立环储以四项专利侵权为由,在美国加州起诉主持贵州微硬盘项目的南方汇通微硬盘公司、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有限公司,以及磁源公司。最终的结局是,公司高管在申请辞职未被批准的情况下离职,项目毫无进展,导致投入了20亿元巨资却变成了一场纠纷。

启示录:

没有核心技术,就不能指望形成持续领先的研发能力。当今知识经济时代,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遵守的规则。自中国专利法、商标法、版权法等法律法规施行之日起,任何一家企业在中国参与市场竞争都必须受到这些法律的规制。任何一家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,参与国际市场竞争,也不得不遵守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及有关国际条约。对企业来讲,这是一个客观环境。面对这个环境,企业积极适应、利用规则,趋利避害,将知识产权变成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,才能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,才能不断发展壮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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